浙江

3773考试网公务员考试浙江正文

2012年浙江省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招录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学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8-8 13:28:54

 

  四、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报考专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本科层次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

  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体能测评。

  笔试时间及科目为:

  2012年9月15日

  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30 《申论》

              17:00—17:50《心理测评》(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加试)

  9月16日

  9:00—11:30 《文化综合》(报考专科层次)

  《民法学》(报考本科层次)

  笔试地点在杭州。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该大纲可在报名系统(zf.zjks.com)下载。

  阅卷结束后,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教育入学考试试卷满分)×50

  五、体能测评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其中,招录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3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体能测评工作由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招录机关实施。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作放弃面试,不再递补。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触屏版 电脑版
3773考试网 琼ICP备1200340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