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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象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2-7-11 10:18:52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2个及以上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其中经济研究、工业管理1、工业管理2、船舶驾驶、海洋管理、戏剧影视职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专业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6、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到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7月31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技能考试)

笔试(技能考试)内容详见附件1。笔试(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技能考试)。

笔试(技能考试)后,统一划定笔试(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原则为:笔试(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该职位考生最高得分×75%。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低于笔试(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即为笔试(技能考试)不合格。笔试(技能考试)不合格者淘汰。

笔试(技能考试)成绩在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象山人才网上公布。

笔试(技能考试)后,根据笔试(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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