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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湘公政[2009]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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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做好2009年公安部所属普通高等院校招生面试、政审等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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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部门 |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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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摘要 |
请报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湖南省考生注意下列信息: 1.报考条件: 必须经政审、体检合格;男生身高≥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招生计划数与报考考生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政审考生名单。省公安厅将于 2. 政治审查: 填报了公安院校志愿且高考成绩达到省定面试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面试前到各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政工科领取政审表(可复印),申请政审。 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负责调查,由经办人、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政审表密封后由考生面试时交省公安厅政治部。 3.面试、体能测试: 报考我校志愿上线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试,过期按放弃志愿处理。 ①材料准备:要求考生携带政审材料(须密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成绩单、2张一寸免冠照片、运动服、运动鞋(以电话通知为准)。 ②面试、体能测试时间: ③面试、体能测试地点: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长沙市远大三路螺丝塘)。咨询电话:0731-4590344、4590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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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内容中所涉及的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我校在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更新,请经常登录本网页查看。 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请见我校招生章程;凡在高考、政审、体检、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入学复查核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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