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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
吉招委字[2009]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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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吉林省2009年公安普通高等学校和公安现役部队院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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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 部门 |
吉林省招生委员会 吉林省公安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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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摘要 |
请报考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的吉林考生注意下列信息: 1.报考条件: 必须经政审、体检合格;男生身高≥ 2.政治审查: 各地招生工作办公室通知考生前来体检、面试时,需通知考生到市、州、县(市、区)公安局领取并填写政审表,并将填写完的政审表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进行政审,最后由当地公安局统一将审查完毕的政审表上报到省公安厅。同时,省公安厅将在体检、面试前,发明传电报到各地公安局对政审工作进行部署。体检、面试结束后,各院校体检、面试老师将合格考生政审表带回各院校存档。 3. 面试、体能测试: 对报考公安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要进行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 1.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由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有关公安普通高校组织实施,由吉林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监督。采取统一组织,分期分批上站检测的办法。检测结果当场通知考生。当日不合格的考生以书面报吉林省招生办(姓名、考号)。 2.为进一步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在面试、体能测试期间,组织面试、体能测试的单位,统一组织部分考生和考生家长代表分批到考生面试和体能测试现场对各环节工作进行参观。 ①资料准备:要求考生携带须携带准考证、高考分数条、二代身份证、家庭户口本、4张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运动服、运动鞋,按规定缴纳检测费用,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②面试、体能测试时间:7月2----
③面试、体能测试地点:吉林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长春市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博硕路1399号)。联系电话:0431-84532555。 乘车路线:从长春站直接乘115路公共汽车到长春净月旅游经济开发区大学城博硕路下车东行 体能测试共三项,每项满分100分,三项合计满分300分。三项测试成绩合计18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但单项成绩不满40分者视为不合格。 男子测试项目: 女子测试项目: ④考生不按照规定要求参加面试、体能测试或携带手续不全影响政审、面试、体能测试者,责任自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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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以上内容中所涉及的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整的,我校在接到通知后会及时更新,请经常登录本网页查看; 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合格标准请见我校招生章程;凡在高考、政审、体检、面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入学复查核实,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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