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3773考试网2016高考浙江三位一体招生正文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3年三位一体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2013-3-14 10:56:29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院在2013年继续开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试点。

  一、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150名,其中文科68名,理科82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如下:

招生专业
计划数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10
广告学
10
10
传播学
23
7
电子信息工程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5
10
英语
10
10
小计
68
82

  二、报名时间

  2013年3月31日—4月12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3年4月12日15点,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3年4月12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五、综合测试程序

  1.网上确认及缴费

  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办理网上确认和缴费、用A4纸张打印准考证等手续。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2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2.综合测试

  ①我院笔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4月20日,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素质与专业潜质等方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请考生注意我院招生网的通知。

  ②我院面试时间安排在2013年4月21日,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素养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

  4.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综合素质评价考核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2013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2.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院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100分)×15%+学院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5%+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学院综合测试成绩
高考总分
15%
35%
50%

  3.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院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4.本招生方案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www.wucc.cn

  学院招生网: http://zs.wucc.cn

  联系地址: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邮编325035)

  咨询电话:0577-86698888

  三位一体招生咨询QQ群:27598888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zswucc

  新浪招生微博:http://weibo.com/wucc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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