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08】295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0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进一步规范免试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免试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三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四)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二、申报材料
(一)《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含学校同意接收意见);
(二)高中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同等学历证明;
(三 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出具的运动成绩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拟申请到我院报到,并取得我院同意;
(二)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和《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信息汇总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我院拟接入学的收优秀运动员将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登陆我院网报系统(http://www.xatyxy.com)或校内网(http://www.xaipe.edu.cn)下载《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二)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09年2月18日—3月8日(以材料寄出当天的邮戳为准)
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张,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到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8
联系电话:029-88409808 029-88409421
029-88409422(兼传真)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