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登陆“艺术专业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1、我校将于4月中旬公布各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4月底邮寄上线考生的成绩通知单和专业合格证。
2、各省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400分,素描、色彩各200分。
3、湖南、江西、江苏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4、湖北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初、复试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主科50%、 副科2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学(民乐方向):民乐60%、 声乐10%、 视唱7% 、 练耳7%、 乐理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节奏7%、 模唱6% 、 形体形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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