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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专业成绩计分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3-1-7 11:19:56

201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钢琴、民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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