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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4-10 13:17:21

各市教育局:
201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8日和5月19日举行。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报名:4月15日—4月19日。
(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4月18日—4月24日(8:30—12:00;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
(三)面试:5月18日—5月19日。
二、考区及考点设置
(一)面试工作由各市教育局负责。
(二)原则上每个地级市为一个考区(可依据面试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在考区内设置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因参与面试人数过少等特殊原因不设置考区的地级市,请自行与周边市教育局协调合并面试,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
(三)面试考点和考场的设置要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试行)》(见附件5)规定的条件要求。
1.一个考点设置多个面试考场,一个面试考场分别由候考室、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组成。候考室和抽题室要根据规模大小分别配备2名以上工作人员,备课室需配备2名监考教师。考场所在楼层需配备一定数量的引导员和协管员。
2.考场计算机配置:抽题室需配备1台计算机和激光打印机(A4纸)。每个面试室需配备1-3台计算机。每台计算机需以百兆局域网交换机连通。
(四)面试所需面试用具及物品由考点统一配置。
三、报考条件及方法
(一)报考条件。2012年和2013年在广西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各科笔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在我区报名参加面试。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报考中学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报名时选择的考试科目须与笔试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选择相一致。
(二)报名方法。考生于2013年4月15日—4月1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自行选择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完成信息输入后,考生须于4月18日-4月24日期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市指定的地点(确定后在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和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上发布)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和缴费。
(三)收费标准。目前新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正在审批中,在新收费标准下达前,按原广西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25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300元/人次。
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考核内容
面试依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可登录www.ntce.cn查询),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五、          面试方式和程序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三)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七)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六、面试考官
(一)面试考官的选聘。
各市可从2012年面试考官库中选取此次面试考官。如需新增考官,各市教育局可根据面试考官条件(详见附件5)进行推荐,将教师信息按照统一格式(详见附件3)进行汇总,并录入“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 kaowu.ntce.cn 。
(二)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以组为单位,每个考评组由3名考官构成,设组长1名,主持本组面试工作,统合评分。
(三)面试考官的培训(包含面试测评软件的培训)。
面试考官培训工作分为二级培训。自治区负责对各地各科段(分为幼儿园、小学、初中和高中四个科段)主考官进行培训,其他考官由各地的主考官负责培训。各市要在考前对所有考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发放考官证,考试期间持考官证上岗。
(四)面试考官的选用。
本次面试工作的考官不进行异地委派,由各市在培训合格考官中进行抽选。
七、违规处理
对有考试违规行为的考生要做好相应记录,并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面试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要成立以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和考点单位领导为成员的面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本考区的各项面试考试工作。
(二)做好面试考官的遴选、考官库的建设、考官培训工作。各地要严格按照考官遴选条件开展遴选工作,并于4月25日前按面试考官的信息表(详见附件3)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系统工作,形成本地考官库。
(三)各市教育局要对辖区内学校进行摸底调查,严格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规程》规定的考点设置标准进行考点的遴选,初步确定考点和备用考点。各地在确定考点和备用考点后,由各市教育局于4月19日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考点布局、设备配备等因素对申请单位进行考察、审批。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面试工作的要求做好考试设备和考试用具的配备、调试、安装和维护工作,确保满足考试需要。
(五)做好面试测评系统的技术培训和模拟演练工作。各市要配备足够的面试测评系统管理员,并做好培训工作。在面试实施前严格按考试工作流程和规范,利用面试测评系统组织2次以上模拟演练,确保每个系统管理员熟练掌握面试的每一个操作环节和操作规范。
(六)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保障。此次面试的抽题、成绩录入等环节均需使用计算机,因此考试期间的供电成为考试能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各市要积极协调电力等部门保证考试期间的供电。同时要备好备用电源,切实做好考试期间的用电保障工作。
(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各市要严格执行考试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值班工作。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值班电话:0771—5337974、5337486。同时,设立自治区级举报电话:0771—5337974。凡失密、泄密和集体违纪、舞弊以及疫情等重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上报。
(九)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为保证考试顺利实施,各市要加强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制订预案实施细则,加强培训和演练。在考前,要认真梳理各环节,做好自查和排查工作。考试管理过程中有突发事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执行。
(十)各地、各考点需要重新申请建立考务管理系统用户,或以前的考点管理员有变更的,请填写好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详见附件4),并于4月10日前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考管理与社会考试处。
(十一)请各市教育局于4月10日前将面试报名确认点信息表,4月25日前将考点遴选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面试考点信息表(详见附件2)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自考管理与社会考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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