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实施规定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川教[2005]74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1]19和《雅安市2011初中毕业及升学考试实施办法》(雅市教[2011]19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2011年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报考条件及报名
(一)高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考生报考条件按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办理。
(二)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按雅市招办[2011]7号文件办理。
二、考试及评卷
(一)考试
考试工作由市、区县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市、区县招办要严格按照《四川省雅安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务工作细则》组织实施。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考生众多,考生年龄小,考点分散,组织工作量大,社会关注程度高。市、区县两级领导小组、两级招办、各考点都要严肃招生考试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特别在安排确定考试用房和考试食宿点上,各区县招生领导小组应按省上有关要求办理,对考试用房、考生集中的食宿点等进行房屋安全检查,经鉴定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
各区县招生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要协助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考生的交通安全、卫生安全等工作,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工作人员、考生生命安全。
试题(卷)的运送、保管、交接、发放严格按省、市有关规定办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杜绝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在职从业人员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应参加市领导小组组织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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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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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
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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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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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
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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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00 |
物理、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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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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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历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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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分主、客观题两部分)、制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实验操作考试、体育考试、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认定由市领导小组确定承办单位。物理、化学实验操作由市电教馆于6月2日前将考生数据库报市招办微机室。体育考试成绩及数据库、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库,由市教育局基教科于6月2日前报市招办微机室。少数民族考生名册及数据库由县(区)教育局确认无误后,于5月20日前报县区招办,县区招办于6月2日前将数据库报市招办微机室。
考点的设置由区县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和安排。
(二)评卷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评卷工作,由市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市招办实施。
(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记分办法,按雅市教[2011]19号文件执行。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登记表中。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应届初中毕业生,直接采用学校对毕业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材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市领导小组不再组织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体检,学生进校后由学校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可参照省招委、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修改后的〈四川省普通中专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通知》(川招委[2000]57号)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执行。报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高中毕业生,按照省上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