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四六级成绩不作为“专升本”英语证明 学生于2005年6月及以后参加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不得作为“专升本”的英语等级证明。各高校对要求参加“专升本”选拔而尚未获得合格的英语等级证书的学生,务必通知其参加2005年12月份的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
五所大学只接收本校“专升本” 省教育厅明确:国防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只能接收本校的“专升本”学生,不得接收外校学生。其余高校“专升本”由普通专科学校与本科学校联系,并正式签订“专升本”合作协议。
院校不得发预录通知及预先收费 各接收学校根据选拔考试成绩,分专业按推荐报考本校学生总数的50%确定拟选拔名单。拟选拔名单须经合作的双方学校分别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名单。“专升本”学生接到通知书后,即可办理学籍异动、户口迁移等手续。省教育厅强调,各接收院校一律不得向学生发预录通知和预先收费,否则严肃查处。“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后,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