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全区中小学教育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中小学引进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常新社人〔2006〕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22名中小学教师,学科和人数分布如下:
学科 语文 数学 体 育 美术 合计
无专长要求 田径专长 羽毛球专长 乒乓球专长 排球专长 小计
中学 1 1 1 1 4 4
小学 11 2 2 1 1 4 1 18
二、招聘对象
1. 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籍不限。
2. 尚未正式就业的2010、201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限常州市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