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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省新北区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来源:新北教育网 2012-6-19 10:14:29

 

五)专业加试

美术、体育学科加试专业技能,总分100分。

1. 美术:加试素描、命题创作、美术作品鉴赏。其中素描50分,命题创作40分,美术作品鉴赏10分。前两项共测试180分钟,美术作品鉴赏准备和讲解各5分钟。命题创作限幅长不超过60cm,宽不超过40cm。前两项加试所需一切用品自备。

2. 体育:加试体育教师示范动作等基本素质、体育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其中基本素质30分,测试5分钟;特长展示及相关说明70分,测试10分钟。除固定设施外,所需器材自备。

(六)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区社会事业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美术、体育学科含专业加试成绩,其中,有专长要求的体育岗位的加试成绩须达80分以上),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不低于岗位职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以及面试时间、地点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

面试内容:

(1)上课。根据报考岗位指定内容进行课堂前15分钟教学。

(2)演讲。根据指定内容进行演讲。

(3)问题回答。回答有关教育教学的通识性问题1个。

2. 面试分值:共100分。其中上课70分、演讲20分、问题回答10分。

3. 面试时间安排:教案设计、演讲准备、问题回答准备共90分钟,上课15分钟,演讲3分钟,问题回答5分钟。

4. 面试计分:评委7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人平均分即为面试成绩。面试当场亮分。

(八)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北区教育网站上公布总成绩。总成绩由笔试、面试和专业加试成绩组成,其中美术、体育学科由笔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的60%和专业加试成绩的20%合成;其他学科由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合成。

(九)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暂行)》中有关要求。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在该学科其余招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情况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北区教育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专业、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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