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52. 什么叫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答: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国家组织实施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贫困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计划。
2014年我区实施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共有三部分: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及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
53.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是什么?招生院校及生源范围是那些?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贫专项计划”),是由国家安排,面向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考生招生,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为主的在本科一批招生的高校承担的专项计划。
招生高校以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学校等本科一批招生高校为主。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下达到我区的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面向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田东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等34个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招生,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2014年,我区的国贫专项计划共计1528人,其中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本科计划871人,区外地方所属高校本科计划207人,区属高校本科计划450人,不再安排高职高专贫困地区专项计划。
54.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是什么?招生院校及生源范围是那些?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区贫专项计划”),是指按照教育部规定,为加大我区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统筹,由我区在本科第一批录取的高校面向国家及自治区级贫困县农村考生进行招生的专项计划。
生源范围在我区区贫专项计划招生范围在国贫专项计划的34个县基础上还增加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具体为:融安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田阳县、德保县、靖西县、那坡县、凌云县、乐业县、田林县、西林县、隆林各族自治县、凤山县、东兰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忻城县、宁明县、龙州县、天等县、大新县、田东县、昭平县、富川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合山市、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天峨县、博白县、苍梧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上思县、陆川县等50个县。
教育部要求各省(市、区)安排不少于在本科一批招生的省(区)属高校招生计划2%的名额。2014年,我区的区贫专项计划160人,占2013年在本科第一批招生的我区区属高校招生计划数(8000人)的2%。
55.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是什么?
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我区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原则上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上述地区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学生均可报考。具体报考资格、报名、考核及录取办法以各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或工作办法为准。
广西大学为我区唯一一所面向农村学生进行单独招生的本科高校。今年该校在我区单独招生的范围,除我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外,还包括广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享受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待遇的合山市。
56. 2014年我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考生资格如何确定?
答:(1)国家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a.高考报名时具有国贫专项计划中34个县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b.具有户口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2)自治区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考生资格: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考生,具有填报专项计划的资格:
a.高考报名时具有区贫专项计划中50个县(含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区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合山市)户口且连续满六年。
B.具有户口所在县辖区内高中三年学籍(在户口所在县实际就读,并在户口所在县参加高中毕业会考)。
57. 2014年我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如何?
答: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安排在“自主选拔录取批”,供取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的考生填报。
因录取专业的特殊性,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公安海警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的国贫专项计划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供通过这些学校面试、体检和政审并且取得专项计划填报资格的考生填报。
其他贫困地区专项计划专门设置“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国贫专项计划与区贫专项计划一并列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自主选拔录取批之前,与独立学院提前批同步进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志愿模式设置为平行志愿,设4个学校志愿,每个学校设6个专业志愿。
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等6所高校既有国贫专项计划又有区贫专项计划,在贫困专项计划批的专业计划中标明“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为区贫专项计划,未标明的为国贫专项计划。
符合国贫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可同时填报国贫专项计划与区贫专项计划的院校与专业,但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仅符合区贫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只可被录取到所填报的区贫专项计划中的院校与专业。
58. 2014年我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如何投档、录取?
答:(1)只有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才具有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投档、录取资格。
(2)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的投档规则与其它平行志愿模式批次的投档规则相同。
(3)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按照本校的招生章程审录考生。
(4)专项计划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我区当年院校所在批次控分线。
59. 2014年我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学生就读、就业待遇如何?
答:(1)自2014年起,按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可自行决定入学时是否签转户口,在校期间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申请调整专业。
(2)专项计划毕业生按毕业当年我区的就业政策就业,不做专门限制。
(3)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