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政策规定;(2)高校招生计划;(3)高校招生章程;(4)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测试入围标准和名单;(5)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考生名单;(6)军事、公安、艺术合格考生名单;(7)全省考生分数段、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学校调档分数线;(8)录取时间安排和录取进展情况;(9)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信息;(10)提前单独招生考试录取考生名单等。
4. 省招办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普通高校招生按照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省招办工作职责包括:
(1)汇总、公布招生计划;
(2)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提出划线思路和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建议,报省招委批准执行;
(3)制定招生录取办法及操作程序并组织实施;
(4)负责省招办录取现场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负责录取的数据准备及保密工作;负责对在网上录取院校进行技术支持和技术指导;
(5)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确认学校提交的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
(6)核准新生录取名单,打印、核签录取新生名册,打印每个考生的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并加盖“录取专用章”,寄发新生名册和录取新生信息确认表;
(7)负责向有关媒体提供录取进度信息和录取过程中公开查询的录取结果信息;组织在全省范围内对生源不足院校征集志愿;
(8)负责招生政策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9)监督高等学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5. 高校在招生录取工作中有哪些主要职责?
(1)制定招生章程,并在录取前对社会公布;
(2)按照国家和省的招生政策及本校招生章程录取,在录取期间不得随意更改对社会的承诺,不得提出招生章程以外的要求;
(3)网上录取院校端的网络建设、维护和安全工作,负责学校招生现场的秩序维护、保卫工作;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参加体检、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规定时间下载、审阅考生电子档案,按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的专业,对拟退档考生注明详细的退档理由,并在规定时间提交省招办;
(5)对省招办提出的有异议的退档考生进行复议;
(6)完成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
(7)负责对未录取考生、退档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8)按省招办核准的新生名册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新生确认表;
(9)安排专人负责来信来访、咨询接待、纪检监察工作。
6. 我省网上录取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网上录取是以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结合相关管理办法形成的高校招生录取新方式,即省招办和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办理考生档案调阅和新生录取的有关事项。一般是由省招办将录取新生所需的全部纸介质档案转化为相应的电子档案信息,高校通过计算机互联网调阅考生电子档案后,根据各个考生的情况分别提出拟录取意见或拟退档意见,经省招办核准后,分别办理录取、退档手续。网上录取有利于招生管理的现代化,有利于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公平公正的选才原则,有利于提高招生工作效率。
网上录取工作流程为:
(1)录取院校和省招办建立联系;
(2)院校与省招办核对招生计划;
(3)省招办投档。省招办根据招生计划和有关政策在规定时间内按考生志愿及投档比例向院校投放符合院校调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
(4)院校下载并审阅考生电子档案。院校运用全国统一的网上录取应用软件高校子系统在规定的时间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审阅考生电子档案;
(5)院校拟定预录取名单和预退档名单。院校在省招办提供的电子档案中确定预录取和预退档的考生名单,对预退档的考生详细、准确地注明不能录取的原因,对预录取的考生确定预录取专业;
(6)省招办办理录检确认手续。省招办根据招生政策和规定,检查确认院校拟录、拟退名单;
(7)省招办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和考生录取信息确认表。省招办打印出新生录取名册后签字盖章,经省招办签字盖章后的录取才正式生效。
(8)院校按录取名册给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信息确认表。
7. 什么是录取批次?我省的录取批次是如何划分的?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有近1600所,为方便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录取,增加考生录取机会,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院校划分成不同的批次分期进行录取,由此形成录取批次。除提前批外,批次越靠后,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会逐批降低,考生上一批次如果不能录取,下一批次仍有机会。一般来说,批次越多,考生录取机会越多。
我省今年的录取批次分为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一)、第二批本科(二)、第三批本科、提前批高职高专、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另外,艺术专业分四个时间段录取:即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艺术本科(三)、艺术高职高专。
提前批本科录取:军事、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等,国防生,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师范类、航海类和空中乘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其中艺术本科(一)为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和经省招委同意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二)为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三)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本科专业。
第一批本科录取:中央部委属院校、“211工程”院校和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本科院校。
第二批本科录取:一般本科院校。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第二批本科(一)和第二批本科(二)。第二批本科(一)为办在省会城市(含计划单列城市)的一般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二)为办在省会城市以外的一般本科院校和新组建的本科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时间段录取。
第三批本科录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提前批高职高专录取:公安、司法、安全院校(专业),艺术和体育类专业,部分航海类专业和空中乘务专业,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间在第三批本科之后、第四批高职高专之前。
第四批高职高专录取:分两个时间段录取,即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安排在高职高专(一)录取的有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以及部分经省招委同意的独立学院和独立设置高职院校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安排在高职高专(二)录取的有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高职高专专业,以上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自主选拔录取、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8.每批次录取时间是怎样安排的?
今年的常规录取工作时间为7月11日到8月20日。高职高专补录时间为9月22日到9月29日。
7月11日-13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本科专业、艺术本科(一)。
7月11日-18日录取:体育本科专业。
7月14日-21日录取:艺术本科(二)。
7月22日-30日录取:艺术本科(三)。
7月14日-19日录取:第一批本科。
7月20日—25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一),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本科。
7月26日—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二)。
7月31日-8月5日录取:第三批本科;体育高职高专,艺术高职高专。
8月6日-8日录取:提前批文理类高职高专。
8月9日-13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一),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8月14日-20日录取:第四批高职高专(二),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含双特色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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