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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湖北省普通高校阳光高考招生百问

来源:湖北省招办 2008-5-8 13:25:13

高校会在网上针对考生的提问作出回答。(2)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网站开展网上答疑,考生可通过招生学校的网上答疑平台向学校进行咨询,还可通过电话咨询和到现场咨询等方式,了解高校情况。(3)招生录取期间,省、市、县各级招办以及在鄂的高校设立了咨询接待点,咨询的地点、电话和时间安排将集中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公布,考生可到咨询接待点进行咨询。(4)教育部开设了“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考生可通过这个平台向全国的高校进行咨询。

    20.什么是网上答疑?考生通过网上答疑咨询时要注意什么?


    招生录取期间,省招办和部分高校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开展网上答疑,安排专人回答考生提问。省招办网上答疑平台网址是http://zsxx.e21.edu.cn/wsdy.inc.html,考生可直接点击该网址进入答疑互动平台进行实时答疑。同时,部分有条件的高校在本校校园网上也开展了网上答疑,涉及高校的情况请考生直接向高校咨询。由于招生录取期间在网上提问的人数较多,省招办和高校一般选择有代表性的提问进行回答,对前面已经回答的问题不再重复,建议考生进入答疑互动平台后,首先浏览已回答的问题,相同的问题就不要再提。另外最好事先有针对性地设计好自己的提问,提问要明确、简练,以便所提问题能及时得到回答。

    21. 考生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报考高校的相关信息?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和途径了解自己所报院校的招生录取信息。一是登陆院校网站,了解院校基本情况;二是查阅院校招生章程和招生简章,了解学校录取要求;三是通过打电话向高校咨询;四是有条件的考生最好能到院校实地考察,了解院校的办学情况。

    22.哪些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加分投档的政策性照顾?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少数民族考生;
    ②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③应届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以上运动会(主要指世界中学生体育竞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全省运动会;由省教育厅与省体育局等部门联合举办的全省中学生运动会及全省中学生单项体育竞赛)获得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
    ④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一项。


    ①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②烈士子女及其兄弟姐妹。


    (3)同时符合第(1)(2)条有关情形的考生,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
  
    23.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考生如何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何时办理?


    考生在规定时间填写省招办统一制定的优录表,优录证明材料报审时一律要出示规定的相关原始证件,复印件无效。加分投档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省招办终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录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办初审,市(州)招办终审。


    加分投档考生的优录证明材料需经有关部门核实盖章:


    (1)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父亲(或母亲)以及考生的家庭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族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归侨(指回国定居的华侨):归侨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3)华侨子女(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定居证明材料,证明考生与华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    簿),考生的侨眷证。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4)归侨子女:归侨证,证明考生与归侨关系的证件(如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5)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侨眷高知是指侨眷中的高级知识分子):华侨身份证明(由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证明材料),考生父亲或母亲的侨眷证,华侨与侨眷之间的关系证明,考生父亲或母亲的高级知识分子证件,证明侨眷高级知识分子与考生关系的证件(户口簿)。须经市(州)和县(市、区)外事侨务部门审核盖章。
   

    (6)台湾省籍考生:证明台湾省籍的证件。须经省台办审核盖章。
   

    (7)省级以上体育竞赛优胜考生:获奖证书及获奖时的成绩册。须市(州)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退役证件、自谋职业证和户口簿。须经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9)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退役证件,获奖证书。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10)烈士子女、烈士兄弟姐妹:烈士证书,证明考生与烈士关系的证件。须经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盖章。


    省招办集中审核优录证明材料的时间为3月19日至31日。省招办不对中学和考生个人办理优录证明材料审核手续。

    24.我省对加分投档考生公示有哪些规定?


    根据《省教育厅、省纠风办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公示工作的通知》(鄂教监[2005]1号)规定,对经审核后可享受照顾政策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首先由中学在校内公示一周(社会考生由县市招办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县(市、区)招办。县(市、区)、市(州)招办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才能上报省招办,最后省招办将全省加分投档考生名单集中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日—6月20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亲和母亲的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


    在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可向省招办举报,由有关部门核实,经核实后取消不符合加分投档政策考生的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并对在普通高校招生加分投档考生中弄虚作假的有关部门相关责任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25.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的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的高校,可享受加分投档照顾政策,投档时有什么规定?


    恩施州、十堰市及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所在市(州)高校,神农架林区的考生(以高考报名号为准)报考宜昌市、十堰市、恩施州高校,可以在其高考特征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投第一志愿时,上述考生的投档成绩为“面向当地院校成绩”(高考特征成绩加20分);投第二志愿时(第二志愿为多个平行志愿),上述考生先以特征成绩参与平行志愿投档,再将“面向当地院校成绩”达到了院校第二志愿调档分数线的考生档案补投给学校,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十堰、恩施的本科院校录取当地考生的人数不超过本校在鄂招生计划的50%。


 第二部分    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


  
    26.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招生计划是怎样公布的?


    省招办通过2008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5、6、7、8期)和湖北招生信息网对社会公布招生计划。省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二、三、四批);学校全称及代号;院校所在地点;招生总数;科类(文科、理科、艺术、体育);招生专业、代号及人数;学制;收费标准;生源范围等。


    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我省公布招生计划是按批次、分科类排列的,其排列顺序与填报志愿使用的机读志愿卡相对应。


    招生计划共分十一部分。第一部分为提前批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第二部分为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三部分为部委属院校与武汉市合作建设计划,第四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一)院校,第五部分为第二批本科(二)院校,第六部分为第三批本科院校,第七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一)院校,第八部分为第四批高职高专(二)院校,第九部分为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院校,第十部

    分为招收参加高职统考的中职毕业生院校,第十一部分为招收双特色学校毕业生院校。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期登载:第一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6期登载:第二、三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7期登载:第四、五、六部分招生计划。
    《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8期登载:第七、八、九、十、十一部分招生计划。

    27.考生阅读招生计划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1)考生填报志愿要以2008年《湖北招生考试》杂志第5、6、7、8期登载的招生计划为准。院校名称前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专业名称前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号,专业名称后括号内的内容为专业方向(名称)等。在我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中,院校及专业代号系省编代号,仅限湖北省考生及在湖北省招生的院校2008年使用。


    (2)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高专学制一般为三年,在招生计划中均不注明学制年限。对学制有特殊规定的,如7年制本硕连读专业,则在专业后面标明“7年”,高职高专为两年学制的,则标明“2年”。


    (3)招生计划中公布的各院校学费标准系各院校提供,有些院校(专业)学费标准待定,实际的收费标准按院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执行。


    (4)高考外语为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应通过查询招生章程、向学校咨询等方式了解所填报院校(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是否招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


    (5)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院校指定地区且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生源范围在专业后面注明。


    (6)少数院校在我省有西藏班计划,西藏班计划在专业后注明,录取到西藏班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到西藏工作一定的年限。


    (7)考生要对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自身的体检结果,在填报志愿时,避开院校不予录取的相关专业或考生不宜就读的相关专业。

    28.招生录取期间高校追加计划(也称调整计划)如何使用?


    招生录取期间,高校根据部分省、市生源情况,往往会追加一部分招生计划,也称调整计划或机动计划。根据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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