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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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来源:星海音乐学院 2008-1-2 17:16:19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

2)表演连贯、完整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注:音乐教育系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气质形象良好,女生身高不低于1.5,男生不低于1.55

 


流 行 音 乐 系

 

一、主科初试内容

(一)通俗演唱专业(方向):

演唱歌曲一首(通俗歌曲、音乐剧作品、中外艺术歌曲均可);自备伴奏CD.VCD或钢琴乐谱。

(二)电子键盘演奏专业(方向):

可应试乐器种类: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及钢琴、手风琴。

注:考场提供EL900M型号双排键电子琴和钢琴,其余自带。

1以双排键电子琴、单排键电子琴应试的考生要求演奏古典交响乐作品一首,巴赫管风琴作品一首。

2以钢琴、手风琴应试的考生要求演奏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练习曲一首(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二、主科复试内容

(一)通俗演唱专业(方向):

演唱歌曲二首(一首通俗歌曲,另一首可选择通俗歌曲、音乐剧作品或中外艺术歌曲); 自备伴奏CD.VCD或钢琴乐谱。

(二)电子键盘演奏专业(方向):

1自选大型乐曲一首(风格不限,中外作品均可)

2旋律配即兴伴奏一条(16小节)

★ 初试、复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唱和演奏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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