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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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海音乐学院2008年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来源:星海音乐学院 2008-1-2 17:16:19

说明:

乐器自备,可自带伴奏。

② 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演奏的时间。

2.专业要求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2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二、视唱练耳、乐理(10%

具体考试要求参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

 

三、作文(30%

     与音乐文化相关的命题议论文(不少于1200字)。

 

注:艺术管理系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气质形象良好,女生身高不低于1.5,男生不低于1.55

 

    

  

 

 

一、主科初试内容

表演舞蹈片段23分钟(考生自备录音带 A 面第一首或CD)。

 

二、主科复试内容

(一)表演舞蹈片段23分钟(考生自备录音带 A 面第一首或CD)。

(二)命题表演。

(三)模仿。

(四)口试:口述专业学习经历一分钟(不允许含有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身份信息)。

 

★ 初试、复试时,招生考试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考试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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