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课29年,工资2万元
2010年3月1日,考虑再三,吴艺伟还是让九龙寨小学开了学。
在这一天,同样充盈着琅琅读书声的还有吴文忠执教的大塘小学,“没办法,到了开学的时间,孩子们就自己跑到教室门口等着,根本不用喊”。
2008年8月10日,由凤凰县政府办以及该县教育局、劳动局、信访局组成的“凤凰县人民政府调查组”出具的一份“凤凰县非法办学教师统计表”称,该县“非法办学教师”有39人,其“工资来源”一项中注明为“自收自支”。
《新民周刊》记者看到,这份“凤凰县非法办学教师统计表”涵盖该县柳薄、千工坪、水打田及禾库等学区一共39名教师。吴艺伟、龙玉福、吴文忠、石杰华等7名在凤凰县禾库学区坚守任教的代课教师,均在该名单之列。
“我们把大半辈子奉献给了教育事业,一心一意为了孩子,最后却被说成‘非法办学’,连代课教师的名分也没有了,这让我们怎么能够接受?!”吴艺伟与他的同伴们耿耿于怀,在过去的两年多来,他们数次往返于凤凰县、吉首市、长沙市“反映问题”,“不能背着这个罪名进棺材”。
在吴艺伟的印象中,从上世纪80年代至2002年,作为代课教师的他们,在禾库学区都拥有“工资名册”,按月领取工资。
记者看到的部分禾库学区“工资名册”显示,直至1998年之前,当地代课教师领的是“造册工资”,即每月由本人到学区领取工资,“那时工资都是由学区统一造册,代课教师和公办教师都需要到学区找财务领工资,亲自签名,一个月取一次,最高的时候的工资是每个月108元”。而在1998年至1999年,每月的工资被划入他们在农村合作社的存折中,此后至2002年,造册工资制度再度恢复。
“公办教师的工资,我们根本看都不敢看”,吴艺伟说,这种对比,“看了只是心酸”,“评级、评优,也都是公办教师的专利,我们从来没有想过。我们的担子比公办教师要重,考不好,先批评的都是我们。我们只能拿成绩来对付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