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普通话等级证书管理规定
(试 行)
一、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国家语委统一印制,由自治区语委办统一发放。
二、证书按报名人数由各工作站派人到自治区语委办领取。
各工作站领取证书时,要填写领证二联单,待测试工作结束时,
持第二张单结算费用。
三、普通话等级证书由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站统一填写,可用微机打印,经自治区语委办加盖钢印(验证)后颁发。
四、证书填写一律使用碳素墨水,字迹要规范、工整、美
观,证书统一粘贴一寸证件照,照片粘贴要平整、清洁,边缘过宽要修剪。
五、损坏的等级证书必须交还自治区语委办。凡有遗失证书者,各工作站须查明成绩、编号,统一到自治区语委办办理补证手续,并交付证书工本费。
六、全区统一证书编号,编号由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
盟市代号——与汽车车牌编号一致;如呼市为蒙A。
高校(含中专)工作站编号——前二位数与盟市号码一致
外,还须将本校校名简称的二个字的拼音中第一个字母代替。如内蒙古民族大学为蒙GMD。
职业代号——由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代替,如教师J,学
生X,公务员G。如呼市教师蒙AJ0000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
蒙ASDX0000l。
七、考生成绩经复审确认后,证书芯上的等级栏,须用自治区统一规定的等级印章盖印,以保持统一、严肃、美观。二级甲等以下由各工作站负责加盖等绿印章和发证单位印章,可用微机统一打印;一级乙等由自治区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加盖等级印章;一级甲等经自治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初审后,送国家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审定,·加盖国家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中心印章。
八、各工作站按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登记表名单填写证书。
证书填写应做到准确无误(姓名、分数、等级涂改后无效)、字
迹工整,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等不规范字和同音字。
九、在证书的指定位置(右下角年、月、日处)应加盖规范的工作站站名 (全称)印章。
十、填写好的证书,须按测试成绩登记表名单的先后顺序包扎(装),每个证书夹相应的底卡,报自治区语委办验证(加盖
钢印)后颁发。
十一、普通话等级证书验证的有关要求:
(一)验证时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l、验证申请表(全区统一制样,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复制,附后)。该报告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科室提出初审意见后上
报。
2、培训原始报名册;
3、 由业务站长审核签字后的应试人员普通话测试成绩登记表;
4、应试人员测试成绩底卡原件;
5、底卡评分一栏由2名国家级或3名自治区·级测试员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分数如有涂改,需工作站加盖“改正”章,并在备注一栏写明涂改原因及日期,否则视为无效。
6、二级甲等以下成绩由各工作站填写,一级乙等以上成绩
由验证、复审机关填写,各站不得事先填写此类成绩。
7、一级乙等以上磁带必须有一名以上国家级测试员主持测
试并签字后方可送审,此带将记入国家级测试员业绩考核之中。
8、认真填写一级乙等以上磁带复审申请单,缴纳复审费。
9、送审的一级乙等磁带要原声带,复制的光盘要保证不失
真,磁带要卷至被试人测试起始处便于查找。要将底卡、证书、
申请单配套排好顺序以备审验。
10、与成绩登记表、底卡顺序一致的普通话等级证书。
11、验证数是否与领取空证数相符,如有填错或作废的证书必须交回颁证单位。
(二)验证内容及程序
1、本期测试人数是否与成绩登记表一致;
2、证书的姓名、照片、成绩、等级是否与底卡一致;
3、证书填写(打印)是否规范(含姓名、照片、成绩、等
级、条型章、公章、颁证日期、证书编号)。
4、以上各项审验合格后,由自治区语委办专人负责加盖钢印。
(三)验证时间
每一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即3、6、9、12月份)为集中验证时间。其它时间不予受理。
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验证申请表:
考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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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名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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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测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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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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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验证总数 |
一级 甲等 |
一级 乙等 |
二级 甲等 |
二级 乙等 |
三级 甲等 |
三级 乙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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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站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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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教育行政 部门主管科室 审核意见 |
(章) | |||||||||
验 证 情况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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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结果总计 |
一级 甲等 |
一级 乙等 |
二级 甲等 |
二级 乙等 |
三级 甲等 |
三级 乙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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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甲等 |
一级 乙等 |
二级 甲等 |
二级 乙等 |
三级 甲等 |
三级 乙等 | ||||
送早工作站 经办人签字 |
验证机构意见:
验证机构章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