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新闻网11月14日讯 (记者 陈庆林)11月1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驾管所获悉,全市科目三实际道路考试评判标准有4处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于11月9日完成。
调整内容包括:“通过人行横道、学校区域、路口、公交车站”等减速类项目中车速目前是30公里/小时为上限,将统一调整上限为20公里/小时,超过20公里/小时要有减速动作。
夜间模拟灯光考试,“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等5个项目中,目前是随机考4个,调整后5个项目都要考试,这5个项目分别是:正确开启灯光;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交替使用远、近灯示意;通过路口时使用近光灯;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近光灯;进入无照明道路行驶时使用远光灯。
另外,“遮挡、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目前是延时6秒评判,将调整为“遮挡、关闭延时3秒评判”。将“加档行驶”调整为必考项目,而目前是随机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