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新闻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3〕72号)规定,自6月1日起,六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执行新的驾驶许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收费标准。
市物价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黄承发提供的一份收费标准显示,调整后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600元/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520元/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260元/人,低速载货汽车340元/人,三轮汽车、摩托车290元/人。大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原标准为740元/人,降低了140元/人,小型汽车原标准为740元/人,降低了220元/人,三轮汽车、摩托车原标准为340元/人,降低了50元/人。
此外,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重新预约考试,并缴纳该科目考试费。据市物价局测算,新的考试费标准比原标准平均降幅达24%,因此,六安市每年可减轻驾驶考试人负担约2240万元。(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