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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甘肃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3-11-21 18:19:12

关于做好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工作的通知 甘招办发[2013]75

各市()、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实际,现将甘肃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各招生院校和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要求做好工作。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等四类组织省级专业统一考试(见附件1)。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考点要成立由省招生办公室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并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执行细则。

外省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必须在我省指定的考点进行。兰州市招生办公室具体全面负责我省艺术类校考考点的管理、协调、监督、指导工作校考考点要成立由兰州市招生办公室、各考点主任和考点纪检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对专业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实施领导、管理和监督。

二、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1217日。

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和校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二)统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报名时间为20131220-21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1222,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

报名时间为2014年元月4-5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元月6-10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为2014年元月10- 11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元月12-14日,考点西北师范大学。

4.舞蹈学类统考

报名时间为2014年元月13-14日中午1200前,考试时间为2014年元月15-17日,考点西北民族大学。

(三)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外院校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试科目等,以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校考应于2014118日后开始,并于31日前完成。在我省考点组织校考的院校考试工作按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院校艺术类招生专业校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70号)执行。我省规定的省外院校艺术类校考考点为:兰州城市学院、兰州艺术学校、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四)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甘招办发[2013]65号)文件执行。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按教育部规定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三、艺术专业省级统考成绩适用范围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在我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

2.音乐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音乐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我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均应使用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4.舞蹈学类统考成绩适用范围:省内外院校的本科、专科(高职)舞蹈类专业均应使用舞蹈学类统考成绩,其中省外符合组织校考条件的院校舞蹈类本科专业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也可经我办审核后再组织校考。

四、专业成绩公布、报送及管理

1.统考专业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全省统考专业成绩数据库由各统考考点负责于2014120日前报送省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oa.gszs.cn)。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1月中下旬在网站开通考生统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 cn)。

2.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发放

全省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合格证由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盖章并发放给考生。

3.校考合格比例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要求确定。根据教育部文件按规定招生院校合格人数不得超过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

4.校考专业合格成绩的报送与查询

各院校考生校考专业合格成绩信息报送时间为201441030日。成绩报送分数据库和纸质两种形式,数据库通过甘肃省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报送,纸质需按省招生办公室系统提供的格式打印后,由学校招生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邮寄我办。未经省招生办公室网站审核通过,院校自行组织的校考专业合格成绩,我办一律不接收。

省招生办公室将于20145月上旬在网站开通考生校考成绩查询功能(查询网址:http://www.gsz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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