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教考院[2015]29号
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际,现将甘肃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全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管理与监督,各级招办和相关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文件规定做好考试组织和招生工作;各统考考点要成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考点院校负责人及纪检部门组成的招生考试领导小组,制定统考实施方案和具体执行细则,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平稳有序的实施各项工作。
二、考试
艺术类考生均要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包括四大类,分别为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和舞蹈学类。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专业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办理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手续,后参加专业考试报名。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为:
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艺术体育类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统考考点参加专业考试报名。
各市(州)招生办公室须于
(二)统考报名要求、考试时间及地点
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书法、唐卡)、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统考报名时间均为一天(7:00至20:00),逾期不再补报,请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1.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美术、书法、唐卡)
报名时间为
2.音乐学类统考(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声乐、器乐、理论作曲报名时间为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报名时间为
3.戏剧与影视学类统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为
4.舞蹈学类统考
报名时间为
(三)统考考试内容及分值
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统考的考试科目按《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的通知》文件执行。今年对音乐学类(声乐、器乐、理论作曲、音乐表演<空中乘务>)、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重新进行了修订,其中舞蹈学类专业考试对测试项目分值进行了调整;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考试不再统一组织体检,由考生自行体检,达到相关要求者方可报考。
美术与设计学类统考评分标准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教学厅[2008]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中统考的本科合格要求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