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的确定
1. 依据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2. 按照教育部规定,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3. 考生可于4月底通过“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查询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
4. 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专业校考合格证书》。我校不再另行寄送。
八、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我校各艺术类专业学费为10000元/年(最终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九、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学校将对艺术类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按照艺术类招生办法入学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联系方式
1.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电子邮箱:ozsb@jnu.edu.cn
暨南大学招生办办公室网址:https://zsb.jnu.edu.cn
2.暨南大学文学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0213、85228897、85224420
电子邮箱:twx@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wx.jnu.edu.cn
3.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2631
电子邮箱:oxwjx@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xwxy.jnu.edu.cn
专业博客:http://blog.sina.com.cn/2009jnuby
微信公众号:暨大播主招生
4.暨南大学艺术学院(美术学、动画、导演、音乐学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020-85226636
电子邮箱::oarts@jnu.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arts.jnu.edu.cn
十一、监督与举报
监督电话:020-85227073
举报邮箱:ly@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