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结合全省考试总体情况,划定贵州省2016年成人高校招生各层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报经省招生委员会审定,现公布如下:
层次、科类 最低控制
分数线
专科起点 文史、中医类 164
艺术类 100
升本科 理工类 100
经管类 100
法学类 146
教育学类 123
农学类 116
医学类 126
高中起点 文史 124
理工 121
升本科 艺术(文)、体育(文) 87
艺术(理)、体育(理) 85
高中起点 文史 100
理工 116
升专科 艺术(文)、体育(文) 70
艺术(理)、体育(理)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