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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警察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网 2016-11-23 18:42:46

浙江警察学院
201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介

一、招生计划
浙江警察学院2016年计划面向全省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新生(见《招生计划表》,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生源计划为准)。学习形式为函授(以自学为主,面授为辅,每学期集中面授两次,每次2周)。
2016年浙江警察学院成人高等学历教育

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形式 层次 科类 招生范围
680105 治安管理 2、5年 函授 高职(专科) 理工类 社会招生
680108 公共安全管理 2、5年 函授 高职(专科) 理工类 社会招生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四)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三、报名和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
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信息输入和填报志愿。时间为9月9日至9月19日,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成人高校报名和志愿填报系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网上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规定输入个人报名基本信息,并根据公布的招生院校专业目录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相应层次和科类的1个院校志愿2个专业志愿。
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时间为 9月21日至25日,考生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专升本考生还须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本科结业及以上证书,其中在职中小学教师报考专升本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工作证明;报考医学门类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或证明;外省户籍考生还须凭我省居住证或工作单位证明),到网报时选定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报名信息确认点(报考专升本和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必须在有关设区市指定的信息确认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交费、摄像和信息确认等手续。
符合政策加分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须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复印件和单位证明,并填写免试、政策加分考生登记表,逾期不再办理。
考生在报名现场信息确认时,缴纳成人高校招生报考费用。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浙价费〔2005〕222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报考费110元。
有关招生考试机构须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生如果只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信息确认点确认,则报名与志愿信息无效,不能参加考试。
为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考生报名时密码设置要相对复杂,不要以出生日期或有规律字符作为密码;应牢记自己的密码并严禁向其他人透露;因泄漏密码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志愿确认。
考试结束后,考生凭网报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确认志愿,时间为11月26日至30日。
考生可根据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结合本人实际情况对报名时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确认。修改的志愿必须是与考试科目一致的同层次、同科类且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和专业,其中报考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可以改填非医学门类专业志愿,报考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不得改填医学门类专业志愿。考生在志愿确认截止时间前,可多次登录系统进行修改,按最后一次修改确认并成功提交的志愿为准,无需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修改确认的,其报名时填报的志愿默认为考生确认志愿。
录取期间,对各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网统一向社会公布,未录取的符合条件考生可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查看院校信息,重新在网上补报志愿。
(三) 考试。 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英语;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英语。考生应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考试时间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10月29日和30日)。
四、录取
(一)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以保证新生质量为前提,分别按科类,根据报考人数,按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各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专科(高职)的公安类招生院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和劳教管理专业,如在统一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可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低于同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二)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各招生院校应根据成人高校办学特点,制定录取原则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分科类按招生计划的110%比例向学校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招生院校在符合报考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对招生院校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的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时间为12月份。
第一批:高起本、专升本专业;
第二批:专科(高职)专业。
(四)免试录取和投档照顾政策。
1. “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 ( 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具体办法按教育部《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执行。符合条件的上述考生于2017年1月30日前向报考的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等材料,有关高校对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7年2月15日前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以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报省教育考试院,3月1日前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①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②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③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者。
④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⑤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⑥少数民族考生。
⑦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⑧年满25周岁(1991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6.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政策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政策加分的考生,取其加分值最大的加分项目。
录取时如上线考生生源不足,可以在专科(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五、学历证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省高招委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我校发给成人专科毕业证书,学校负责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六、收费标准
函授教育专科各专业学费按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2970元/学年(不包括汽车驾驶培训费)。
七、学习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
八、专业简介
1、公共安全管理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比较系统地掌握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公共安全管理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能适应公共安全管理工作需要的专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法学概论、刑法、刑诉法、民法与民诉法、公安行政诉讼、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消防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治安法规、现场保护、公安学基础理论。
2、治安管理(治安保卫方向)专业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需要的,具有安全管理和防范知识、技能,体魄强健,敬业守职,能及时发现、制止、预防发生在各行业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适应从事企事业单位、社区物业、公共场所等社会公共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专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
专业主干课程为:法学概论、犯罪心理学、公安行政诉讼、民法与民诉法、经济文化保卫概论、保安基础知识、消防与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安全防范、治安法规、现场保护、擒拿格斗。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浙江警察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310053    咨询电话:0571-87787212;87787179
网    址:http://www.zjjcxy.cn/jx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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