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池州市检察院系统公开招聘编外司法雇员公告》,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杨飞飞同志符合应聘岗位条件,拟聘用为池州市检察院司法雇员,现予以公示。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情况,请于2017年12月15日前向池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监督电话:0566-2045639
序号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1 |
市检察院 |
书记员(1501011) |
杨飞飞 |
女 |
1993.12 |
本科 |
池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