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单位简介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8︰00时至9月8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所报专业。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dhrss.gov.cn)或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 (http://www.gdhgy.org.cn )查看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所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地质、核技术类专业发送面试通知,非地质、核技术类专业发送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应与报名时所用照片一致),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8个事业单位(单位简介见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8︰00时至9月8日17︰00时。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考生姓名+岗位代码+所报专业。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附件2。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dhrss.gov.cn)或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 (http://www.gdhgy.org.cn )查看招聘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所报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审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地质、核技术类专业发送面试通知,非地质、核技术类专业发送笔试准考证)。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并贴上本人彩色证件照(应与报名时所用照片一致),连同个人身份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按照要求准时参加考试。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
八、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察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适应长期野外工作
我局属事业单位主要以地质找矿、地质勘查、测绘工程、放射性环境监测等为主业,同时从事工程勘察、地灾防治、路桥施工、地质技术服务、环境评价等业务。所有岗位人员都要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适应长期野外工作。
(二)关于递补的说明
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可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如需递补的,在同岗位考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020-36821206、36836104
(二)监督投诉电话:020-3683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