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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潮州市县区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11-8 22:58:19


根据中共潮州市委组织部、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的方案》(潮人社通〔2017〕106号)和《关于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的公告》精神,现就这次公开招聘拟面试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面试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县(区)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本区域内拟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

二、资格审核的对象和时间、地点

(一)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二)资格审核时间安排:资格审核(含递补考生资格审核)安排在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进行,各县(区)人社部门须在资格审核前以电话或手机短信等有效方式,将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注意事项通知到每位拟面试考生。

(三)资格审核地点:

潮安区:潮安区潮安大道区政府对面甘泉街1号区人社局一楼劳动就业服务大厅,电话:5821980

饶平县:饶平县黄冈镇新港西路14-16号,饶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电话:0768-7508862

湘桥区: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尾湘桥区党政办公大楼一楼区人社局会议室,电话:0768-2100506

枫溪区:潮州市枫溪区长德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电话:0768-6877951

凤泉湖高新区:铁铺镇镇道7号凤泉湖高新区主楼3楼凤泉湖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电话:2801847

三、资格审核的内容、程序和要求

1、资格审核的内容。根据《关于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要求,重点核对考生照片及信息,重点审查面试考生的年龄、报考岗位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内容以及是否属不得报考和应当回避的对象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审核的程序和要求。

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还须在《报名表》中的“报名人员承诺”栏和《关于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考生承诺书》(附件 2 )上签名,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承诺履行驻村服务3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未满不得变动工作、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或公开招聘。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资格条件不相符、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递补。

四、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4、《招聘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驻村工作报名表》原件一份;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

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审核部门审核后退回原件,保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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