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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12-8 9:19:09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

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司法警务辅助岗位5名(仅限男性)。协助司法警察做好值庭、押解、执行等司法警务以及安全检查、值班、巡逻等法院安全保卫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复转退军人或中共党员优先考虑,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身体健康,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它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5日起至12月15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3.报名地点: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604办公室报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8号),或者将报名资料发送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电子邮箱:zgk4557030@126.com.。联系电话:0775-4557030。
  
  (二)面试与体能测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程序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院组织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按人民警察录用的标准进行。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本院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的,由本院正式聘用。
  
  四、相关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1210元/月,正式聘用后22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保金),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另缴纳单位承担的“五险”部分,差旅补贴按在职在编干警标准发放。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本公告由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5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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