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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龙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9-16 22:39:14

根据龙里县人民调解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基础;

3、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

4、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纪律性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5、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6、退休的政法干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生、具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经历的人员优先录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2、报名方式:龙里县司法局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2016年龙里县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并附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

3、龙里县司法局地址:龙里县冠山街道环北路群工中心七楼,联系人:刘菲菲(联系电话:5637901)

三、录用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

聘人员的语言能力、应变能力、说服能力、调解常识和法律常识。面试由龙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组织,面试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面试地点:龙里县司法局八楼会议室。

对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核实。

通过面试和考察合格者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县司法局承担。体检不合格者,由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由龙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示7天。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1、受聘人员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委员会研究决定录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为受聘人缴纳五险一金。

3、专职人民调解员劳动报酬由工资(每月1500元)和案件补贴两部分组成。

4、聘用后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窗口(县群工中心一楼)按照正常上下班时间坐班。

4、专职人民调解员日常管理由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负责。

5、对于聘期届满的男性70周岁、女性6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续聘,但对于工作成绩显著,特别优秀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除外。

6、专职调解员由县司法局实行一年一聘,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聘。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者,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2、有关面试事宜按本公告通知为准,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六、附则

本公告解释权归龙里县司法局和龙里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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