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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湘潭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第二批)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10-1 0:44:00

根据《2016年湘潭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在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动放弃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递补对象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9日(周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2:30到5:00。

地点: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院(原湘潭市劳动局)一办公楼7楼会议室(地址:湘潭市芙蓉中路157号)。

递补人员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于10月12日前完成。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届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为“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2017届研究生”的证明。

3.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和调出证明》(附件2)。

上述所有证件、证明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2份。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的委托书。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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