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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定南县农业和粮食局2016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8-9 22:59:25

为积极完善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安全质量安全工作,定南县农业和粮食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辅助人员,安排到定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行政事业单位开除或辞退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三、招聘岗位及待遇。

  招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辅助人员,安排到定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工作。

  (一)岗位要求:招聘1名,不限男女, 20-35周岁,大专以上学历。

  (二)工资待遇:试用期间,每人每月1600元;试用合格正式聘用后,每人每月工资1800元,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需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责缴交。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它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2016年8月12日前报名;

  (二)2016年8月16日前资格审查;

  (三)2016年8月19日面试。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辅助人员,属于定南县农业和粮食局聘用从事非执法岗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辅助人员,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农业执法权力,不具有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不享受正式在编在岗干部职工的有关待遇。

  (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定南县农业和粮食局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且各项工作经年终考核合格,根据需要可续聘。

  (四)被聘用人员上岗后,按照工作任务实际实行八小时工作制或轮休值班制。

  (五)公开招聘工作由定南县农业和粮食局办公室组织实施。咨询电话: 0797-42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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