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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红山区事业单位2016招聘面试通知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7-16 20:52:52

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试讲)工作定于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进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笔试成绩,现将2015年度赤峰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红山区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附后。

二、面试(试讲)前,请进入面试(试讲)的考生务于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赤峰第十二中学(赤峰市红山区宁澜路)院内进行资格复审。

三、复审时,复审者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师范类考生还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习成绩表复印件。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或不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者,取消面试(试讲)资格。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前说明理由,同意后,按批准的时间前来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试讲)资格。

五、面试(试讲)时,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接受统一封闭管理。不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其面试(试讲)资格。

六、其他事宜考生及时与赤峰市红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联系。联系电话:0476-8243360

原标题:关于2015年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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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名单.xlsx2015年度赤峰市红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试讲)须知.docx

红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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