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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招聘管理人员简章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12-8 22:07:54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济宁市兖州区环境保护局委托劳务公司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到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从事环境保护辅助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岗位

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辅助管理人员20名,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主要职责是辅助环境监察执法、环保监测、网格化环境监管、环保工作信息梳理调度以及环境信访接访工作。

二、招考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和党政纪律处分;

(二)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年龄28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刺青,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四)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普通话标准,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强;

(五)熟悉基本办公软件使用,可接受夜班;

(六)济宁市兖州区户籍;

(七)限当前未签署其他劳务合同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济宁市兖州区委党校310房间

报考人员登录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招聘环境保护辅助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如系在职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初审通过后,凭身份证于12月10日下午13:30到济宁市兖州区委党校领取准考证。由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如材料造假,后果自负。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按照“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聘请相关机构或专家组织笔试和面试,总成绩200分,其中:笔试占100分,面试占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环保知识等。笔试成绩分别按男性前30名、女性前10名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6年12月11日

笔试地点:山东广播电视大学兖州学院(兖州区红花西街11号)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普通话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查看济宁市兖州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zhou.gov.cn/)

面试地点:济宁市兖州区委党校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并进行公示。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政审要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等因素致使录用人员达不到招录人数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用

经考试、政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由劳务公司派遣到济宁市兖州区环保局辅助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被录用人员合同期内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应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将退回劳务公司。

七、待遇

(一)录用人员月工资2000元(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绩效工资平均200元/月,依据工作考核标准发放。

(二)年终考核合格以上人员,每年月工资增加100元。

(三)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待遇。

咨询电话:0537-3945086联系人:刘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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