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要求,拟录用以下同志,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单位反映。
姓名 |
性别 |
拟录用岗位 |
主管部门 |
胡美玉 |
女 |
办公室文秘 |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姜大伟 |
男 |
办公楼管理 |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公示时间:8月24日至8月30日
联系电话:62486559
监督电话:62488226
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中心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