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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沙县事业单位招聘面试资格复核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9-20 21:58:56

根据《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通告》,现将2016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资格复核对象

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面试入闱人员的报考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对,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016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核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干部股(沙县城关盐仓巷关帝庙附近,联系电话:0598-5822021)。

三、资格复核须携带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准考证。

2.报考学历的学历证书以及到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该学历有二维码信息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以及到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打印学位信息(学位证书查询结果)。

3.报考要求具备一定年限岗位工作经历的考生,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能体现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经历的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效凭证)。

4.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等)。报考专门岗位的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大学生村官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如复核时未能提交,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四、其他事项

1.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核要求时间内及时向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并提交放弃面试资格书面材料。

2.资格复核不合格或弃权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复核工作在面试资格复核期限内完成。

3.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上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4.未按规定时间(9月28日18点前)提供复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待确定后,我局将在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xldbzj.gov.cn)和沙县人事考试网(http://sx.smrsks.com)向社会统一公布。请各有关考生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考试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原标题: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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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沙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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