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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11月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11-16 15:33:37

因检察工作需要,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文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1、招聘职位1: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招聘职位2:文秘类文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国语言文学类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文字功底较好,有微信制作经验、新闻宣传经验或擅长撰写文字材料、报告文件,有发表作品者优先。

3、招聘职位3:档案管理类文员,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图书档案学类专业,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有《档案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4、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

4、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不得报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本人或直系亲属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报名

1、如实填写附件1《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学校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获奖证书材料的复印件,通过特快专递EMS邮寄或直接送交至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起至2016年11月28日止(截止日期以邮件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3、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专业知识(司法辅助人员)、文字写作能力(文秘类文员)或管理能力(档案管理文员),不指定辅导用书,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

(2)面试

面试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

(3)考试安排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按照1:1的比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进行政治考察。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仙游县人民检察院微信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4、录用

所录用人员与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首次为1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录用,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同期满后根据本院工作需要和录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七、薪酬待遇

实行年薪制,按30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四险一金等费用)标准发放。其中基本工资(80%)按月计发,绩效工资(20%)全部纳入聘用人员奖金管理,按月度考核结果发放;工作满一年的,另有年终一次性奖金,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试用期内,按2200元/月标准发放。

八、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所有。


联系电话:0594-7971612

联系人:朱莉13666928058,许福源15059862775

联系地址:仙游县鲤城街道解放东路555号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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