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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平潭县综合实验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核名单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4-16 22:40:11


请报考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名单附后)按以下要求准时报到参加面试前的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

时间:4月17日(星期一)

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二、考生需携带的证件材料

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

⒉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如为专升本,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均应携带;如为研究生,应携带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为应届毕业生,证书还未取得,可先提供校方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⒊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如:岗位若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请出具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乡镇及以上一级)开具的党员证明。

⒋如为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应携带县(市、区)教育局的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在职人员,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应于体检前提交);

如为面向服务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的专门岗位,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期满的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的期满证明材料。

⒌岗位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医社保、合同或工资证明等)。

三、其他说明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如无法按时参加资格复核且未进行说明报备的,视为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放弃本次面试资格的,需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写弃权声明,并于4月17日上午9:00前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传真弃权声明,逾期未提交弃权声明的将列入诚信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考试。

四、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见附件

原标题:关于平潭综合实验区2017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进入 面试人员资格复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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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参加资格复核考生名单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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