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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浙江杭州市属事业单位统考-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资格复审通知

来源:3773考试网 2016-11-20 19:02:24

2016年下半年度杭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考试笔试成绩已经公布。根据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将于11月16日(周三)和11月17日(周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在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501室(老办事服务中心南楼五楼,迎康路28号)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请入围面试人员持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

1、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考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等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是指2016年8月31日前工作的经历。

其中,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就基层工作经历相关情况做如下补充说明:

(1)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相关营业执照。

(2)自谋职业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自谋职业证明。

(3)务农者提供户籍所在地镇街开具的务农证明。

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前,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资格复审本人无法参加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者必须携带本人及考生身份证原件、考生本人签名的代办委托书以及资格复审所需的所有材料。

资格复审前,若入围面试人员有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请传真放弃承诺书至0571-82987177。

咨询电话:0571-8298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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