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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7-5 10:27:41

2017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

十、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
 
上海市投档比例按上海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外省市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区、市)高招办的有关规定确定。
 
 
 
录取规则
 
(一)上海市考生
 
1.艺术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外语、素描、色彩的成绩。
 
2.非艺术类专业:按“语数外”的总分,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二)外省市考生
 
在当地相应批次最低录取分数线上,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的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在不分文理科的省份,如总分相同,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的成绩。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高职教育      每生每学年75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高职艺术类专业    每生每学年10000元  (沪价行[2000]120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通信技术(中德合作)专业  每生每学年12000元  (沪价费[2004]3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学年   (沪价费[2003]56号) (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招生办公室  021-64038240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招生监察室  021-57132760
 
 
十五、网址
  
www.stiei.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七、其他须知
  
报考我院《信息安全与管理》(高本贯通)专业的考生,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满分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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