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我院官方网站
http://www.gxccedu.com查询测试是否合格,也可电话0771-7515016咨询获取。
八、填报志愿
4月28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10:00至5日17:00,考生凭密码函登录
广西招生考试院(
www.gxeea.cn)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对口招生资格。
九、录取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能力测试组成。以考生中职阶段期末考试成绩为依据,成绩合格者有资格被录取。否则,将不具备录取资格。
十、录取与通知书发放
5月15日-5月16日投档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5月17日10:00至18日8: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所录取的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5月19日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将于6月1日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己获对口招生录取的考生,无需再参加2017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未获对口招生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7年6月广西高考的考试、填报志愿和录取。
十一、入学与注册
1、已被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专业调整:实际录取专业与新生意向专业不相符的,入学报到时可申请调整专业就读。
3、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再进行复查,凡属徇私舞弊或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予以退回。
十二、对口招生待遇
1、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录取的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的全部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2、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贷政策体系。一是获广西城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对口招生、统考招生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每年最高可申请8000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二是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等资助。我院在校生每年获得奖学金、助学金的比例高达30%以上;一位学生一年最高可获奖学金、助学金合计人民币10000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