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含会考,下同)成绩与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如何转换?如无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如何参加我省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
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的规定,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持外省省级考试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在高考报名时办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转换手续。成绩经转换后,无论是应届生、往届生,其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相同,即须符合相应报考科类对必修科目测试的等级要求(含技术科目),否则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和考试。
分数与等级转换对照表如下:
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转换后的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等级
150分制 100分制
150分~135分 100分~90分 A
134分~112分 89分~75分 B
111分~90分 74分~60分 C
89分及以下 59分及以下 D
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没有在有效期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报名参加学业水平必修科目(包括技术科目)的测试。
18.哪些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1)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均为合格的考生。
(3)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办理相关手续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①考生如申请“照顾对象”中的有关项目,须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江苏省2017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或《2017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必须认真填写该表中的“基本情况说明”及其以上栏目,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供审核。各市、县(市、区)招办须在经核准的复印件以及上表相应栏目内签署意见并盖章,将复印件及登记表报相应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原件归还考生。
③审核主管部门: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伍军人由市民政局审核;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县(市、区)民政局初审后,再报市民政局审核;少数民族考生由各市招办将县(市、区)招办所报材料汇总后,会请市民族工作部门审核;台湾省籍考生由市级“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由市侨办审核;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由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审核;其余享受照顾政策考生,由市招办会同相应职能部门审核。
④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随迁子女考生的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须由考生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认。
(4)表格内容填写不全、审核单位签章不全或由非以上规定单位审核的,一律无效。
(5)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交县(市、区)招办(含“三侨生”)。逾期不予受理。
(6)所有经审核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市、区)招办及有关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方为有效。
考生录取时可享受的照顾项目和照顾政策,以《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公布的招生政策为准。
19.怎样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后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可与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结合进行。
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将由省教育考试院作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重要内容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中,并在录取时提供给招生院校,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参考。
20.哪些情况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1.何时进行外语口语测试?哪些专业对考生外语口语有较高要求?
答:2017年我省高考英语口语测试与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结合进行,由考生所在市、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组织进行。其他非英语语种的外语口语测试工作由南京市招办组织进行,测试地点为南京市招办(南京市中山南路388号),联系电话025-52310655。外语口语测试成绩记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一般来说,招生院校对报考外国语言文学及其他涉外专业的考生的外语笔试和口语测试成绩要求较高。
二、艺术类招生
1.艺术类招生有哪些专业类型?
答:根据教育部最新公布的专业目录,艺术类招生专业分为以下几种类别:
(1)艺术学理论类:艺术史论;
(2)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3)戏剧与影视学类: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
(4)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
(5)设计学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
(6)特设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科技。
2.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如何安排?
答:2017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大致安排如下:
序号 时 间 步 骤
1 2016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 2016年11月19-23日 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3 2016年12月3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7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4 2016年12月4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5 2016年12月5日起 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6 2016年12月10日 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7 2016年12月10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8 2016年12月11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9 2016年12月12日起 参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10 2016年12月13日起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11 2017年1月20日前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12 2017年3月底前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下同)。
3.艺术类专业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艺术类专业。
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哪两个部分组成?
答: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文化考试和艺术专业考试两部分组成。
5.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如何?
答:(1)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与参加全省高考报名的时间、地点相同。
(2)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省统考”有美术、音乐、广播电视编导三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美术类、音乐类、编导史论等理论类、舞蹈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表演类、其他专业类别等,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3)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6.专业考试实行省统考与院校校考有什么区别?
答: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其成绩适用的范围为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以及要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双合格”的院校(专业)。
院校校考由相关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其成绩原则上只能适用于本校,各院校专业校考成绩不能互相通用。
7.2017年我省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省统考,哪些艺术类专业实行院校校考?
答:实行省统考的艺术类专业有音乐类、美术学与设计学类(简称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的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专科专业以及独立学院、民办高校和高职(专科)院校,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
根据教育部规定,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特殊专业,需要校考的,必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批准后方可对我省考生进行专业考试。所有对江苏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校考的院校,都须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组织校考,否则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高校负责处理。
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为: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根据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江南大学、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的本科艺术类相关专业招生参照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
8.考生报考哪些专业须同时参加专业校考和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即“双合格”)?
答:根据教育部、江苏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教高〔2012〕9号)精神,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必须参加我省组织的音乐类或美术类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校考、投档和录取。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我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还须参加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9.2017年我省音乐类、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点有哪些?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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