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考生录取总成绩、招生计划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职业技能综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
2、普通专业确定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以专业志愿、分数顺序择优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满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服从专业调剂,则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3、对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将预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5、根据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结果,向考生寄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6、若专业招收对象参加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时,调剂仍不足的则调整到高招计划,在相应批次录取。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山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8、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均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一致。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被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在报名资格、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和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户口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太原市民航南路26号 邮编:030031
联系电话:0351-7975119
学院网址:
http://www.sxcmv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