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 取
1、录取原则: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180分。
2、空中乘务专业须参加我校面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录取。
3、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4、被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于3 月22日前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凭密码在规定时间(3月22-30日),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录取确认,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5.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将最终录取考生的名单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结果公布在学校网站。
6、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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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8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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