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认定及公示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
入围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6月22日将上传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及“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最终确定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名单报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届时考生可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是否获得入围资格。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六、录取办法与优惠政策
(三)注意事项
1.自主招生及招生专业,均在生源地自主招生入围合格考生中进行排序,与非自主招生考生不作比较。
2.非我校原因导致考生未能享受自主招生政策的,我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3.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领导自主招生工作。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办法公开,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
2.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4.学校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551-62901024。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902397,0551-62905427(传真)
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fut.edu.cnE-mail:
hfutzb@hfut.edu.cn微信公众号: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