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程序
1、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由各学科专家组成的审核小组严格、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审核评价。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充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2、考核选拔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于2017年6月11日参加我校专业综合面试和学科特长测试,考核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自主招生专业(类)对应学科特长测试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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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类) |
学科特长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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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科学试验班 |
人文素养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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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试验班(海洋类)、飞行器制造工程、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
物理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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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科试验班(环境类)、材料科学与工程类、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
化学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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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贯通培养)、生物科学类 |
生物医学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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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
工程实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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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工科试验班(交通类)、车辆工程、工科试验班(电气信息类) |
智能机械实验 |
3、确定入选资格考生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
我校根据考生所申请的专业(类)按综合成绩(其中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60%、学科特长测试成绩占40%)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专业(类)及优惠政策。
入围自主招生资格考生的优惠政策分A、B、C三档,各档优惠政策及对应省份要求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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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对应省份 |
所占 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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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浙江省 |
江苏省 |
其他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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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文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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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档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5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约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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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档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3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约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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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档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及以上 |
高考成绩达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50分 |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江苏省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终模拟投档线分数下20分以内,且同时达到当地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以上 |
约40% |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4、高考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报我校,如果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设自主招生批次,则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愿A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必须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未按要求填报视作自动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