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位一体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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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工业大学三位一体选拔程序书面评审

来源:浙江工业大学 2017-1-24 15:18:38

选拔程序

第十六条  书面评审:

1.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竞赛获奖、中学阶段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情况等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为A等的考生直接通过书面评审。书面评审结果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

2.申请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的考生,学校根据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书面评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为主。

2.通过书面评审符合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资格要求的考生,其综合素质测试采用特殊才能测评方式进行。学校根据其特殊才能情况,组织相对应的专家组,进行特殊才能测评。

3.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结束后,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测试(包括具有突出特殊才能和卓越表现(报名条件(二)类)测评)成绩。

第十八条  入围考生名单将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第十九条  学校书面评审时间:3月14日前完成;书面评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14日至3月19日;综合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3月20日开始;考生报到时间:3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特殊才能测评时间:3月24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综合素质测试时间:3月25日至2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综合素质测试(包括特殊才能测评)结果查询时间:4月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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