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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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考研复试工作通知

来源:3773考试网 2017-3-21 16:14:49

2017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院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责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各学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复试小组的组成

  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实践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单独成立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都要有量化结果。

  4、复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规模

  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30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10人,中共党史专业7人,科学技术哲学专业9人,中国哲学专业4人。该计划包括统考生、推免生(共5人:科学技术哲学4人、中共党史1人),不包括援藏计划生、少民骨干计划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二)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资格审查现场盖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原件(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是否可参加复试详见各报考学院网上通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2)专业课笔试主要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科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所规定的科目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1)主要测试其理论联系社会实际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2)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四)复试规则

  1、复试比例及名单

  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础上,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根据各学科招生具体情况,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复试评分及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200,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

  考生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其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五)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均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充分重视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

  4、复试要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全面落实信息公开。

  四、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二)调剂录取

  1、调剂要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考生可申请调入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并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3)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可调剂到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学位专业(领域),考生被录取后仍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相关要求管理;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17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2、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

  3、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其他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

  4、对于跨学院(部)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由本人向调入学院(部)提出调剂申请,经调入学院(部)同意(由考生持《报考天津大学硕士生校内调剂申请表》签署意见)后,并报请学校进行跨学院操作后,方可组织复试。调剂考生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并依总成绩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5、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研究生院会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
五、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仅限统考考生,推免生不必参加)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工作要求
    资格审查
马克思学院
3月16日上午8:30-12:0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补漏
3月20日下午13:30-16:30
卫津路校区9教104
          体    检
参加各学院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3月15日下午13:00-16:30
卫津路校区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参加建筑、环境、文学院、药、马克思、地科院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3月16日下午13:00-16:30
专业知识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参加考试)
3月18日下午14:00-15:00
卫津路校区23教508
 
外语能力、实践测试及面试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考生
3月18日上午9:00-12:00
卫津路校区23教410
 
考生备考室:卫津路校区
23教508
中共党史专业复试考生
3月18日上午9:00-12:00
卫津路校区23教412
科学技术哲学专业
3月18日上午9:00-9:30
卫津路校区23教102
中国哲学专业
3月18日上午9:30:10:30
卫津路校区23教102
 
外语能力测试
3月18日上午9:00-12:00
卫津路校区23教112 根据《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情况,现将建筑学院2017年硕士招生复试、调剂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查询建筑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可登陆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本院各系所、各学科的实际情况,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3~7名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负责实施对考生的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考核。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应由教授担任,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积极探索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使拔尖创新人才能够脱颖而出。

  2、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3、复试成绩科学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进行量化评价。

  4、复试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5、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四、各专业及方向招生计划(含非全日制)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非)日制类型
复试分数线
招生计划(人)
081300
建筑学
全日制
320
12
083300
城乡规划学
全日制
330
3
083400
风景园林学
全日制
340
2
085100
建筑学(专)
全日制
340
22
085300
城市规划
全日制
300
26
095300
风景园林
全日制
320
17
130400
美术学
全日制
335
1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335
4
135100
艺术
全日制
360
3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非全日制
300
110
095300
风景园林
非全日制
320
注:此次公布计划仅为根据学院总体计划及各学科生源情况初分计划,实际录取名额将视学校最终计划分配和招生复试情况动态调整。少民骨干招生计划需根据全校统筹后决定。

  五、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原则

  我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在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确定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2、资格审查

  所有列入学科、专业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交费平台及时缴费(支付宝账号),复试费标准为90元。完成缴费后,考生可适时在网上下载打印《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持《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及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进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前,考生将加盖好印戳的《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交复试小组秘书审验。

  综合面试环节由学院收取或审验成绩单(往届生若无原件需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复试后,学院负责收回《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并再次核验考生身份信息。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学生证如果丢失,需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已经缴纳复试费的考生,参加校内调剂复试不必重复缴费。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5、研究生院仅负责对上学校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6、复试结束后,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建筑学院复试时间安排
项目
参加范围
时间
地点
相关要求和提示
资格
审查
参加复试的本校应届考生
3月16日上午
8:30-12:00
3月16日下午
13:30-17:30
卫津路校区25教学楼A区一层大厅
1.3月13日起至复试工作结束前,登陆研招网交费平台缴纳复试费
2.下载《资格审查合格单》
3.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4月24日—25日,到卫津路校区第9教学楼104室领取。
补漏
3月20日下午
13:30-16:30
卫津路校区
第9教学楼104室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
3月15日上午
7:30-11:30
卫津路校区
校医院
1.持身份证、准考证(或学生证)、一寸照片(体检表张贴)、笔(填表用)参加体检;
2.缴纳体检费60元(若其余时间体检,费用由校医院依照另外标准收取)
3.体检完毕后,需将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加盖“体检表已交”印章后交回学院(交回方式参看学院安排)
参加复试的本校考生及天津市地区其他高校考生
3月15日下午
13:00-16:30
参加复试的非天津市地区考生
3月16日下午
13:00-16:30
专业知识测试(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验证:(含专业调剂考生)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单、体检收费单据红联参加考试。
3月20日、21日
建筑学院六楼设计教室
凡考快题设计和绘画的考生请自备绘图工具及绘图纸,学院提供图板。相关用纸要求另行通知。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
具体分组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调剂专业生面试
特别提示
请参加复试考生,妥善安排好体检后,于2017年3月16日下午(周四)2点半,到建筑学院六楼报告厅参加招生录取工作宣讲会。由于复试学生较多,会议室空间有限,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资格审查合格单前来参会。
五、复试内容
 
1、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复试总分为200分,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
考核范围
分值
考核时间
笔试部分
专业知识测试
65分
按照专业笔试安排
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5分
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考生可以提交个人作品等材料。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20分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4)体检交费单(红联)

  (5)考生自述材料(包括反应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材料);

  (6)本科期间成绩单(往届生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注意:以上材料交各面试组秘书审验,其中(3)、(4)、(5)交给秘书留底备查,其余材料可带走。

  六、录取办法

  1.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全面衡量的精神,学院对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报考第一志愿,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如出现录取不足的情况,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总成绩×40%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5.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学院会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七、调剂办法

  参见《天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具体要求。

  如有细则,请关注学院通知。

  八、其他事宜

  1、由于今年复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如本通知与天津大学招生复试工作有不符之处,一律按照学校文件执行,由天津大学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2、有关复试、录取的详细要求和安排,请考生关注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网站(http://arch.tju.edu.cn)研究生教育通知通告/招生信息栏目。

  3、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如有问题或反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22-27402393

  联系人:肖老师

  重要提示:请全体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保证所留通讯方式畅通,及时接收反馈相关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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